诺篮Stem · 政策资料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教育部印发的纲要把综合实践活动定为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活动方式包括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评价提倡质性评价,避免简化为分数或等级。发布单位
教育部
适用地区
全国
实施日期
2017年9月25日印发
适用范围
全国中小学,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文号:教材〔2017〕4号
文件说了什么
-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 它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由地方统筹管理,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
- 课程目标分为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方面,并分小学、初中、高中提出具体要求。
- 评价突出发展价值,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把学生的活动表现和成果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
和科创学习有关的部分
纲要对“问题解决”的学段要求,基本就是一条科创能力的成长路线:
- 小学:在教师引导下发现感兴趣的问题,转化为研究小课题,形成初步解释。
- 初中:将问题转化为有价值的研究课题,运用科学方法开展研究,形成基本符合规范的研究报告。
- 高中:提出有一定新意和深度的问题,审视和优化研究过程,形成比较规范的研究报告。
“创意物化”则对应设计制作类项目:从掌握手工设计与制作的基本技能,到制作和不断改进较为复杂的制品。
家庭可以怎样使用这份文件
- 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课题,可以作为孩子第一个科创项目的起点,按纲要的要求把研究报告写规范。
- 孩子的学段决定了合适的项目深度,对照纲要的学段目标,能判断项目是否超出当前能力。
↗查阅原始资料
打开来源页面 →